关于开展2019年度赣州市杰出企业家、赣州市优秀企业家、赣州市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企联、市相关企业团体、市企联会员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企业和企业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六大攻坚战”和“主攻工业、三年再翻番”的战略决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创新驱动,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尤其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市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系列部署要求,科学防疫、勇于担当、爱心奉献,为全面推进复工复产,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省委《关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28号和《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发[2018]34号文件,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竟争中迅速成长,一大批具有核心竟争力的企业不断涌现,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做岀了重要贡献。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更好的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宣传和总结优秀企业家典型案例,营造尊重、激励和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我会决定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县(市、区)、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各种规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评选名额 1、“赣州市杰出企业家”2名 2、“赣州市优秀企业家”10名 3、“赣州市优秀经营者”40名 三、参选条件 1、企业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要求部署防疫工作,在响应政府统筹推进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表现突出。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2、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我市同行业前列,能在国內外经济形势的变化中积极应对,措施得当并取得明显成效。 3、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劳动关系和谐。未发生较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劳资冲突事件。 4、企业领导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推动企业不断创新发展的事迹,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明显,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景。 5、企业和企业主要经营者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6、申报“赣州市杰出企业家”和“赣州市优秀企业家”,必须担任该企业主要经营者3年以上。“赣州市杰出企业家”在已获得历年“赣州市优秀企业家”荣誉的企业家中推选。“赣州市杰出企业家”、“赣州市优秀企业家”荣誉获得者,三年内不重复评选(在抗击疫情、复工复产专项工作中成绩突出者例外)。 7、申报“赣州市优秀经营者”,必须担任该企业主要经营者1年以上。 四、参选办法 (一)申报、推荐方式 1、在企业负责人自愿申请参加的前提下,由各县(市、区)企联、市相关部门推荐。市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市属企业、中央和省属在赣州子公司、可自荐直接报市企联; 2、我会邀请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局等相关部门为“赣州市杰出企业家”推荐活动指导单位。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单位按申报项目填写推荐表(见附表一、二)。 2、申报“赣州市杰出企业家”或“赣州市优秀企业家”的业绩材料简介800字以内,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人的主要成果、奖励等相关材料; (2)经营管理能力: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团队建设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特色; (3)经营管理绩效:在企业发展、规模实力、主营收入、实现税利、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情况; (4)企业社会责任:在疫情防控、扶贫帮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吸纳就业、员工权益等方面情况。 3、各相关企业将推荐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于2020年6月20日前汇集到赣州市企联。 五、评审程序 1、市企联将申报材料梳理归类,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申报企业,在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沟通协商后,形成候选人名单; 2、将候选人名单在赣州企联网(www.gzqlw.com)和公众号进行1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召开市企联会长(常务理事)会,对候选人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获奖名单; 六、表彰 印发表彰决定,为荣获“2019年度赣州市杰出企业家、赣州市优秀企业家、赣州市优秀经营者”个人颁发奖杯、证书,并在大会上进行表彰。对获奖企业家的典型事迹在媒体上予以宣传。 七、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东阳山路15号赣州市企业联合会 邮编:341000 联系人:周志兰(13763908118)龚勋(19979720056) 联系电话:0797-8230269、8230273 邮箱:gzsqyjxh@163.com
附件1:2019年度赣州市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申请推荐表
附件2:2019年度赣州市优秀经营者申请推荐表
赣州市企业联合会 赣州市企业家协会 2020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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