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高管人员赴台考察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各县(市、区)联络站、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国台湾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利用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挥自身比较优势,体现两岸经济的互补性,促进经济的发展,我会拟于10月中旬组织部分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赴台湾考察。现将在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察内容:
1、拜访台湾企业商会;
2、考察台中工业区、CBD及CBD以外的中心区等;
3、参观台湾故宫博物院、阿里山自然保护区等。
二、 时间安排:拟定2011年10月中旬(8天)
三、 考察费用:人民币5880元/人(含签证费、交通食宿费、参观考察费、资料费、保险费、导游费)。
四、 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者,请将报名表、赴台签证所需材料(见附件),于9月5日前交市企联秘书处(东阳山路15号附楼二楼)。
联系人:周 鸣、周志兰
联系电话:8230269、8230273传真:8230276
五、 附件
1、 报名表
2、 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湾通行证须知
2011年8月25日
报名表
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湾通行证须知
一 、照片2张。办理赴台通行证的照片必须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科指定的照像馆(女同志头发束于脑后露出耳朵眉毛,不能戴发夹耳环项链,不能穿制服和戴红领巾)照2寸白底免冠彩照,表格上贴2张,赣州市区户口请统一到章贡区公安局一楼出入境管理科照像.否则不办理。
二、填表
用黑色水笔认真填写申请表表格二份,不得用圆珠笔。
三、单位或派出所签意见盖公章
单位所盖公章一定要与户口簿上服务处所相符,否则要出具单位证明。无单位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盖章。(赣州市章贡区,黄金区,于都,兴国,龙南,南康,赣县,崇义,大余,信丰,全南)不需在单位或派出所盖章,直接到县市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
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在一张纸上(A4纸)
按下图:
五.江西省旅游局指定旅游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六、务必认真阅读
①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与户口簿不相符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②身份证姓名与户口簿不相符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③身份证过期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家庭主要成员必须填写2人以上
七、邮寄地址: 邮编
八、办证咨询:
注:因现在省公安厅对护照和通行证的照片审查极其严格,团队如因个人资料不齐,因户口迁动公安出入境部门要求协查和照片不合格(照片重照费用客人自理)等原因而延误出团时间我处概不负责,材料如交到赣州市公安局入帐,费用将无法退回。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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