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赣市工信指导字[2011]189号
关于加快组建县 (市、区)级企联组织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规范和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2001年8月我国正式建立了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华全国总工会和申国企上联合会/申国企业家协会组成的国家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建立了三方机制,并向地市一级或往下延伸。并在劳动争议仲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调整重大劳动关系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市县(市、区)企联组织机构很不健全,至目前为止只有瑞金市、大余县、石城县、赣县成立了企业联合套企业家协会组织。为了顺利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的开展,根据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联席会议要求和最近市领导提出的"把成立企联纽织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计划,尽快完成"的要求,备县(市、区)工信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引导、组织推进成立企联组织工作,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成立企联组织的四个县,要主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联系,尽快参与县 (市、区)级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并切实履行经营者(雇主)组织代表的职责,共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二、未成立企联组织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尽早筹划,积极推进,要求在今年 10月份前后最迟年底前必须完成组建工作。
三、各县(市、区)工信局要明确一名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企联的组建工作,做好备项筹备工作。一是要动员所辖区域的企业和经营者积极参加;二是耍选好一仕有能力、有威望的会长和秘书长;三是拟定企联章程;四是开好第一次会员大会。市企联应指导和协助县(市、区)工信局做好企联组建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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