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常务理事单位、县企联及有关单位: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对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奋力推进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此,协会定于十二月二十日,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2月20日上午9:30—12: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八一四大道4号,金钻广场旁)。
三、参会对象: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全体常务理事,各县(市、区)企联会长,驻会工作人员。并邀请市工信委领导、有关新闻单位出席。
四、会议内容:
1、请“十八”大代表、江西南方律师事务所主任、市企联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廖泽芳同志传达宣讲“十八”大主要精神和学习体会;
2、研究协会有关工作。
请各参会对象准时出席。
参会人员统一在明珠大酒店午餐。
联系人:刘立水 15279755599 肖赣林 15970078866
电 话:8230373 传 真:823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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