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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企联系统工作会议在赣州召开—部署《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2/30 15:37:53   点击数:7946   责任编辑:Admin

 

全市企联系统工作会议在赣州召开

—部署《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2013年12月27日,全市企联系统工作会议在赣州市东阳山大酒店召开。会议着重部署《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市企联顾问、市政协原副主席龚运连到会并讲话。他说《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在新年到来前夕颁布实施,这是我们企业界的大喜事,是省人大、省政府对企业和企业家的关心和爱护,是海如会长为我们大家送上一份厚重的新年礼物。希望大家要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意义和作用。大家要按照省企联和这次会议的部署,尽快把会议精神汇报好,让领导知道;要尽快把《条例》送到企业,让我们的企业和企业家知道;尽快的广泛进行宣传,让社会各部门知道,共同营造保护企业权益的良好氛围。以达到制定这个《条例》的初衷和目的。希望企联系统的同志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条例》更好地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

   会上,市企联法律服务中心、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肖崇林律师就《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作用,制定经过,企联组织的权利、义务等作了宣讲。他首先阐述了《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制定的必要性;二是介绍了《条例》制定的经过;三是对《条例》条文进行了解读。他说,这部《条例》的出台,是法制建设的新成果,体现以下亮点:亮点一:范围广泛,平等保护。体现在第二条和第二十九条;亮点二:筑起了立体保护网。体现在第四、五、六条;亮点三:赋予了企业组织代表的地位、职责和维权方式。体现在第七条;亮点四:指明了救急途径。体现在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亮点五: 给不依法行使公权力者套上紧箍咒。体现在第八条至十二条;亮点六:规定了禁止行为。体现在第二十五条;亮点七:明确了侵害责任。体现在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

   会议由市企联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立芬同志主持。他首先谈了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三点体会。着重传达了省企联张海如会长在2013年年会暨《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大会的讲话精神,海如会长要求在新的一年把宣传贯彻《条例》列为企联的重点工作。省企联将2014年列为《条例》宣传贯彻年,一是要学习好《条例》。各级企联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明确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明年上半年,省企联将组织法律专家开展全省巡回专题讲座,同时,开展一次《条例》知识竞赛。二是宣传好《条例》。要印发好各种文件、资料、主动上门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工信、人保、国资委、工业园区、工会、工商联等汇报和通报,争取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要策划好《条例》的宣传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三是落实好《条例》。首先,在全省推动落实成立省、市、县级企业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次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队伍,采取咨询热线、上门服务等方式,做好维权服务工作;再次,明年底开展一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大调研,了解企业权益维护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适当时机,再争取与省人大开展一次全省《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大检查。要求各级企联组织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会上,市企联就下步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宣传贯彻好《条例》,加强企联系统组织建设,结合实际创新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意见和要求。

   市工信委李声华同志就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加强企联系统组织建设等提出要求。并希望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全市各县(市、区)企联会长、秘书长,联络站站长、联络员参加会议。会上发放《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宣传册300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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